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需要掌握的农药混用的原则

2022-08-12 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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许多人在使用农药肥料、除草剂时,为了节省时间,往往会将农药肥料 、除草剂混合使用。药品混用应注意科学,在混用前应了解药剂的理化性质、药效特性、生物活性等,经过田间应用试验,最终才能大面积使用,不能乱用。以下介绍了农药混合使用的基本原理。


1、混合品种间不发生不良化学反应(如水解、碱解、酸解或氧化还原等),保证正常药效或增效,且不影响药剂的物理性质(如乳化、悬浮率等)。举例来说,大多数有机2、磷农药不能与波尔多液、石硫合剂等混合使用,不能与可湿性粉剂、可溶性粉剂混合使用。

3、不同品种混合使用后,不会对作物造成药害。举例来说,当有机磷农药与敌稗混合时,会引起水稻的危害,同时混有波尔多液和石硫合剂,容易使作物发生药害。

4、农药混合后,不会增加毒性,保证对人畜安全。

5、合用要合理。其中包括本种间的合理搭配,如防除大豆田禾本科杂草,单用拿捕净、盖草能防除,再用两者混配,虽然从药剂的稳定性来说是不可行的,但属于混配不合理,不具有增效作用。农药混配是为了节省时间,提高经济效益,如在配制混剂后,追加的费用很大,是不允许的。

6、注意农药品种间的拮抗作用,保证混合使用的效果,如苯达松和拿捕净混用由于拮抗作用而降低对禾本科杂草的防效。